18780145465(微信同号)
客服电话4000581088
全国贷款热线
成都农商银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融资贷款是指,成都农商银行向在成都市区域内从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合法主体发放的贷款产品。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融资贷款担保方式
贷款人可结合自身项目情况,采用多种担保方式的复合搭配来贷款;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融资贷款优势
在符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融资贷款基本规定的条件下,结合有关贷款政策,贷款人可调整利率执行标准。
1、项目已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取得有权部门关于项目合法、合规性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立项、规划、土地使用、环评、安评、开工条件等情况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文件;
2、政府回购款具有确定的来源,并制定相应的来源计划和回购款支付计划。来源计划中应当确定相应的回购款来源项目;
3、项目自有资金不低于总投资的35%,并在贷款发放前全部到位;
4、无违法违规销售农民集中居住区内住房的行为;
5、无金融、工商、税务、建筑等行业管理方面的不良记录;
6、回购资金来源计划中确定的回购款来源项目中涉及回购款(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拍卖收益、指标收益等)的结算通过成都农商银行账户进行。
1、贷前调查,贷款人需提供基础资料,除符合一般授信业务调查内容及规程外,还应保证项目开发手续的齐备、具备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等条件;
2、除基本材料外,贷款人还应提供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
3、调查报告的撰写;
4、项目按成都农商银行现有规定报授信审批部门审查、审批;
5、贷款人除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外,还应与开办机构、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授权机构共同签订《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贷款三方协议书》;
6、满足放款前置条件后成都农商银行向贷款人发放贷款,同时贷款人与开办机构签订账户封闭管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