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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贷款热线1、最低首付比例
无论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重庆市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比例均为住房全款20%,最高个人可贷金额为40万,夫妻双职工可贷金额为60万,贷款金额不超过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5倍。
2、最高限额
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3、二手房置换抵押贷款可贷额度: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
(3)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含);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含);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含)。
(4)二手房置换抵押可贷额度最高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者的80%,且申请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时原贷款剩余本金数额。
1、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2、贷款利率
五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2.75%;
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3.25%。
注意: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且贷款机构不同,办理费用不同。
1、公积金个贷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
2、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公积金个贷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计收贷款本息(利随本清)。
3、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按时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账户,如当月未能及时还款,则次月存入的资金除含正常还款额外,还应包括按逾期利率计收的逾期利息。
4、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到承办银行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如系提前还款,还可凭此证明到担保公司按实际贷款期限退还剩余期限担保费。
5、重庆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手续:
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应至少提前十五日通知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并须征得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意。部分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按调整后的还款计划偿还还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应为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异地缴存的非三无人员),在重庆市城镇购买自有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重庆市二手房置换抵押贷款(商转公)具体条件:
1、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3、个人征信情况良好,符合中心征信要求。
5、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6、有印章齐备且合法有效的《重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商业性《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7、已经为该套房屋办理房屋价值评估手续;
8、并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9、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10、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有效期3个月,公积金中心征信协查开通后不再收取);
11、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1、贷款申请人备齐材料;
2、在评估机构办理房屋评估;
3、在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提出申请;
4、审核时间:10个工作日;
5、审核通过的签订借款合同;
6、在登记机关办理解押手续(所需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
7、在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手续(所需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
8、抵押手续办妥,资料交回贷款受理网点进行放款审核;
9、放款时限:10个工作日
10、银行发放贷款。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
2、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等;
3、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对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提供收入证明应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收入证明月收入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流水;
4、印章齐备且登记合法有效的原《重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商业性《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5、原商业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含公积金组合贷款)最近不低于3个月以上的贷款还款明细,应注明当前剩余贷款本金余额;
6、《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7、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剩余有效期30天以上);
8、借款人还款账户,该账户须为贷款申请银行所属个人一类账户;
9、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有效期3个月);
10、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1、前往重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按要求提供材料,经银行审批办理;
2、可致电平台热线咨询办理业务,也可扫描屏幕下方二维码添加平台业务经理微信,留言咨询快人一步!